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20—30人。 |
☑达标□未达标 |
实有22人 |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达标□未达标 |
实有3人 |
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未达标 |
实有5个 |
4. 除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未达标 |
|
7.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部)团委同意,由学院(部)党委确定。 |
☑达标□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未达标 |
召开日期:2020.10.14 |
10. 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部)团委选举产生。 |
☑达标□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部)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院(部)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未达标 |
|
15. 聘任学院(部)团委书记担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未达标 |
|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20—3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29人 |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2人 |
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个 |
4. 除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部)团委同意,由学院(部)党委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 2020.10.14 |
10. 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部)团委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部)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院(部)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 聘任学院(部)团委书记担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一)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学校、学院事业发展服务,以“人格的魅力、学习的楷模、工作的典范”为理念,引领和凝聚学校广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第三条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当好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畅通学生与学院的沟通渠道,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广大学生的愿望和要求;
(三)营造良好学习风气,为学生搭建学习、创新以及师德师能等成长平台,涵养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造的精神;
(四)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根据学生成长需求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增进各民族学生团结,为中华民族大团结做出贡献;
(六)加强学生会队伍自身建设,促进成员全面成才。
第四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有东北师范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的数学与统计学院在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向学生会寻求帮助;
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合理主张;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妨碍其他学生会成员行使权利;
(三)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各项决议,支持并参加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维护学生会的荣誉;
(四)密切联系学生,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全体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设主席一名。
第九条 学生会设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权益部等部门。
第十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和学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第十一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指导教师由团委副书记担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总指导教师由团委书记担任。
第十二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一般为学校、数学与统计学院以及相关单位的专项经费,原则上不接受社会经费赞助,确有冠名、资助需要的,须报学校、学院党委批准。
(二)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以“人格的魅力、学习的楷模、工作的典范”为理念,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当好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团委汇报广大学生的愿望和要求;
(三)营造良好学习风气,为学生搭建学习、科研、创新以及师德师能等成长平台,涵养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造的精神;
(四)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根据学生成长需求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加强学生会队伍自身建设,促进成员全面成才。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数学与统计学院具有东北师范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的研究生均可成为研究生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研究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向研究生会寻求帮助;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研究生会主席及部长提出合理主张;
第六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研究生会章程;
(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妨碍其他研究生会成员行使权利;
(三)认真执行研究生会的各项决议,支持并参加研究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维护研究生会的荣誉;
(四)密切联系学生,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院研究生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学院学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坚决避免长期不召开或不定期召开的现象。
第八条 学代会是学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研究生会是学代会的执行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工作,对学代会负责。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 制定及修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 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 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的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设办公室、学研部、实践部、文体部四个部门。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会是学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学院团委和学校研究生会的双重指导。
第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会指导教师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经费来源一般为学院以及相关单位的专项经费。
三、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一)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图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架构图

四、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一)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张 迪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18级 |
4/65 |
否 |
2018~2019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 |
2 |
郑雅洁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
2018级 |
6/40 |
否 |
2018~2019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研部部员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研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3 |
杨 扬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018级 |
31/93 |
否 |
2018~2019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女生部部员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女生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4 |
邢 瑞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19级 |
18/123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5 |
何 禾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19级 |
30/123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6 |
曲昊元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部员 |
7 |
魏雨彤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部员 |
8 |
刘馨忆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19级 |
4/123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研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 |
9 |
杜延楠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19级 |
23/123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研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 |
10 |
刘思琦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员 |
11 |
孙溪蔓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员 |
12 |
米茶茶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员 |
13 |
赵东洋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 |
2019级 |
17/70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 |
14 |
钟艺鑫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
15 |
钱锦怡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
16 |
张 薇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 |
2019级 |
9/70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负责人 |
17 |
王骏牧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员 |
18 |
高佳宁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员 |
19 |
刘麟瑶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员 |
20 |
董文玥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 |
2019级 |
58/257 |
否 |
2019~2020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民族部部员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权益部负责人 |
21 |
金浩然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权益部部员 2020级数学类三班文艺委员 |
22 |
朴文皓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
2020级 |
-- |
-- |
2020~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权益部部员 |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李佳航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 |
2019级 |
否 |
2019~2020研究生会就业指导部部员 2020~2021研究生会执行主席 |
2 |
余诗洋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 |
2019级 |
否 |
2019~2020研究生会就学研部部员 2020~2021研究生会轮值主席兼办公室负责人 |
3 |
郭 颂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 |
2020级 |
-- |
|
4 |
李洪峰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20级 |
-- |
|
5 |
张雪东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 |
2020级 |
-- |
|
6 |
赵 扬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 |
2020级 |
-- |
|
7 |
张俊莹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 |
2020级 |
-- |
|
8 |
杨 超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 |
2020级 |
|
|
9 |
李林园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教育 |
2019级 |
否 |
2019~2020研究生会就学研部部员 2020~2021研究生会学研部负责人 |
10 |
刘 岩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20级 |
-- |
|
11 |
奚舒扬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20级 |
-- |
|
12 |
曹亚薇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20级 |
-- |
|
13 |
肖 月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
2020级 |
-- |
|
14 |
胡胜男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
2020级 |
-- |
|
15 |
兰媛媛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
2020级 |
-- |
|
16 |
程 昕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 |
2019级 |
否 |
2019~2020研究生会宣传部部员 2020~2021研究生会实践部负责人 |
17 |
张 燕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
2020级 |
-- |
|
18 |
魏殿娟 |
预备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 |
2020级 |
-- |
|
19 |
杨雨晨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20级 |
-- |
|
20 |
张斯雯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
2020级 |
-- |
|
21 |
王子翔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 |
2020级 |
-- |
|
22 |
马付丽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 |
2020级 |
-- |
|
23 |
许博源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基础数学 |
2019级 |
否 |
2019~2020研究生会体育部部员 2020~2021研究生会文体部负责人 |
24 |
赵 越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 |
2020级 |
-- |
|
25 |
王 锦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 |
2020级 |
-- |
|
26 |
王 健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教育 |
2020级 |
-- |
|
27 |
王 楠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 |
2020级 |
-- |
|
28 |
陈绮薇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 |
2020级 |
-- |
|
29 |
包美玲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 |
2020级 |
-- |
|
五、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一、换届选举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由我院学生工作组老师、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级所有成员组成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本次换届选举;
(二)委员会职责: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正式候选人的资格审定,以及接受、处理有关选举的投诉;
(三)委员会权利:选举规则的解释权归换届选举委员会所有。
二、换届岗位
主席团:执行主席1名,成员1~2名
主席职能: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带领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广大同学全面发展;听取各部门汇报并统筹,指导各部门工作。
三、参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为人谦逊有礼,正直,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思想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拢,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生工作:
大学期间拥有学生工作经历,热爱学生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吃苦耐劳、乐于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能按时、高效、优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能力特长: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如: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
(四)模范作用:
群众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形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号召力;
(五)资格要求:
学习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者拥有竞选主席资格;
四、选举方式
(一)团支部、班委会推荐:
各团支部、班委会推荐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二)竞选前谈话:
由换届选举委员会和主席团候选人谈话。
(三)笔试、面试:
由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笔试、面试。
(四)换届竞选:
参与竞选的同学进行竞职演说,同时在大众评审中进行民意测评,结合民意测评等各方面要求决定最终人选;主席团竞职演说限时5分钟,并接受选举委员会提问。
(五)结果公示:
主席团竞选结果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微信公众号和“东师数院资讯前沿”QQ平台分别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书记李娜,联系电话:0431-85098116。
(六)审核上报:
数学与统计学院推选产生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递交校团委、学生会审核。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
2020年7月
六、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0月14日在数学与统计学院104教室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08名,实到代表108名。
一、大会主要议程
(一)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1. 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听取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报告,即《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
4.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即《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 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任丽涛老师讲话。
(二)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
1.听取并审议《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五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3.选举产生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五十六届学生会、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分组会议
1. 讨论《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五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讨论《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四)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 通过《关于第五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改的决议》;
2. 宣布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五十六届学生会、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结果;
3.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五十六届学生会、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表态发言;
4. 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团歌》。
二、大会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SmRNPB8Oea1ZztfowqA3g
三、大会现场照片
七、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产生办法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学生会需按照本办法所提出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代表人选的推选工作。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学生代表人选。各团支部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群众基础较好。
5.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数学与统计学院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代表名额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的要求。原则上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班委会成员不超50%,其他优秀学生代表不低于50%。
三、代表产生程序
1.确定代表候选人。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指导下,各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人选,并上报至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适当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提名人选(含差额,差额比例不少于20%),汇总候选人情况后征求数学与统计学院团组织的意见,经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审核确定、报同级党委批准后,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会议推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适当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会议采用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学生代表。
3.组织考察。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工作,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
4.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推选产生的学生代表要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审核上报。数学与统计学院推选产生的正式代表名单,经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递交校团委、学生会审核。如有异议,请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书记李娜,联系电话:0431-85098116。
数学与统计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八、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东师团发〔2020〕 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 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 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 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时优先,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 挂钩。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起施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
2020年9月
九、学院(部)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共青团、学生会工作,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学生会改革工作。
学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学院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管理,学院团委具体指导,团委书记兼任学生会秘书长,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
十、学院(部)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 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娜 |
否 |
|